关于公布2019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12-27
信息来源: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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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创业孵化和服务能力,推动全省小企业创新创业、加快成长和集聚发展,根据《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创服〔201934号)文件精神,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19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浩旺恒运科技园、汇融创客广场、泸州西谷物联网产业孵化器等55个基地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促进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双创生态系统为重点,扶持培育和示范带动并举,推动示范基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增强服务能力;集聚内外部优质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满足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需求,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加强与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指导,协调、组织和调动创业辅导机构、技术支持机构、投融资机构等社会资源参与示范基地建设,面向小微企业提供集投资路演、创业分享、创业培训、技术转移、互联网+、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专业化的、高附加值服务。

五、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同时结合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加强本地区示范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并做好月度重点信息报送和年度总结工作。                                    

六、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基地进行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示范基地资格。

示范基地公告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2019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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