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拓展全面创新改革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典型案例: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快速审查机制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发布日期:2019-02-2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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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中央赋予四川的重要改革任务。四川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在近三年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各地各部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推动发展动能加速转换升级,一批精彩案例纷纷涌现,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加快形成,释放出了巨大的改革红利。201812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其中8条由四川探索,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

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快速审查机制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四川省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积极探索创新两表指导,审助分流审判模式,构建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为全国案件快速审理探索了重要经验。

一、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阻碍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速审理

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具有原告主张权利单一、被告抗辩理由有限、案件事实简单、侵权判定流程清晰的特点,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案件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需要法官反复释明法律规定、审判资源配置不科学等原因,经常面临审判效率不高、无法实现快审快结的困境,亟需构建一种能够快速高效审理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的新机制。

二、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快速审查机制加快案件审理

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引领带动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以要素化为核心、两表指导,审助分流为特征的审判模式,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效。

(一)改革审理模式。按照“‘两表统领、审助分流’,集中审理、简化文书”的思路改革审理模式。制作《诉讼要素表》和《应诉释明表》(简称“两表”),分别用于固定要件事实及非法律判断,披露案件审理思路和向双方释明案件裁判的法律依据,提升双方主张、抗辩、质证的有效性。法官助理在“庭前会议”上组织核实“两表”内容,对当事人进一步答疑、释明,确认诉辩主张、固定案件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并开展调解工作,若调解成功则提前分流案件,若调解不成功也为庭审做好了准备。合议庭根据法官助理的汇报及双方签署的“两表”开展庭审,仅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方式进行集中审理。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使用与之相配套的“简化裁判文书模板”,按照诉讼要素归纳撰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并当庭送达裁判文书。

(二)成立审判团队。成立专业速裁审判团队,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协调配合,各司其职。书记员负责向法官助理定期汇报案件的审理进程和庭审、会议记录等事务性工作,首席法官助理负责案件审理进度统筹和主持庭前会议、调解、制作裁判文书等程序性工作,法官根据安排介入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并主持庭审和适法裁判。

(三)规范操作流程。将庭前准备阶段各项工作总结形成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制定多份配套文件。针对各类不同的类型化案件,形成多套文书模板,并专门撰写使用说明,指导法官助理按照统一标准制作文书。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助理的审判辅助能力,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专门的调研团队撰写《要素化审判法官助理实务指引》,详细说明庭前准备阶段常见的各类程序事务的处理方法、技巧和标准。

三、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显著提升审判质效

    (一)案件审判效率大幅提高。平均审结时间由2014年的146.72天大幅缩短为2016年的77.79天;2017年,速裁团队在仅有2名承办法官、收案增加1084件的情况下,平均审结时间仅115天,实现了审判资源的极大节约。

    (二)实现审判资源合理科学配置。速裁团队仅以2名年轻的员额法官审理了成都知产庭超过60%的案件,并以8名资深法官组建3个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优势审判力量集中化解疑难复杂案件。2017年,审理的优普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谭鱼头商标侵权纠纷等精品案件被评为四川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三)取得较好社会效果。通过两表披露审理思路和法官助理在庭前准备阶段释法明理,当事人不需聘请律师即可基本了解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的审判要旨和举证要求,大大降低群众诉讼参与成本,显著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当事人的满意度。

     201812月,国务院办公厅将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快速审查机制提升案件审理效率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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