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8-02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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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张峰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示范区情况进行解读。他指出,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探索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新突破,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制造强国,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张峰(刘健 摄)

 

 

国家级示范区创建:近期重点抓三件事

 

张峰指出,国务院部署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是对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也是加快“中国制造2025”落地生根的重大举措。工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会同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断充实示范区的工作内容和政策内涵,提高试点示范工作的含金量,引导支持地方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整体进程。具体来说

一是要抓紧研究示范区相关的申报标准、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创建的原则、工作要求和示范重点。

二是要统筹考虑现有的试点示范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衔接,进一步聚焦政策资源,形成部门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工作合力。

三是要细化完善优惠政策,在深化放管服、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方面下工夫。

 

国家级示范区政策:享受四方面优惠政策

 

关于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张峰指出,优惠政策主要聚焦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简政放权,在示范区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

二是财税金融支持,支持示范区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强化企业股权激励,探索实行信用评价与税收便利服务挂钩制度等政策。

三是土地供应保障,包括对示范区年度新增工业用地指标给予适度倾斜等政策。

四是人才培养引进,支持示范区拓展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开展创业补贴试点、支持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等。

 

 

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主体在地方

 

张峰强调,示范区的创建主体是地方,工信部将会同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支持和引导,使示范区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加快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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