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首发上市有关补助申报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4
信息来源: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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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函〔2020〕66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内有关企业、机构,省外有关机构: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首发上市企业及有关保荐机构补助资金申报期限从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3月25日。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申报安排,组织有关企业、机构及时申报,于3月25日前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后的申报资料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外有关机构申报保荐机构补助的,于3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直接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申报要求分别参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金〔2020〕8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及有关保荐机构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金〔2020〕17号)。申报资料请通过邮寄方式报送,并联系相应人员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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