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补品种征集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
信息来源:医药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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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医疗保障局即将启动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为积极推荐我省创新、特色、优势品种,努力争取将更多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加快推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厅将启动《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补品种征集、专家评审、向国家相关部委推荐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品种单位)

二、征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药品。

(一)2016年1月1日(含)-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首次获得注册批件的创新药。

(二)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三)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药品。

(四)已经进入10个省份及以上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类药品目录的药品。

(五)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药品。

(六)儿童用药药品。

(七)急救抢救用药药品。

(八)国内独家品种药品。

三、征集时间

截至2019年4月11日(含)。

四、征集材料

征集材料包括《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补品种申请表和《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补品种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详细情况见附件。

五、要求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立即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医药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品种单位),并组织和指导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9年4月12日18:00之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盖章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补品种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医药产业处。

(二)相关医药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品种单位)要按照征集材料的要求如实、认真、完整地填报申请材料。

联系人:经济和信息化厅医药产业    

联系电话:86266367

邮箱:107410201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补品种申请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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