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轨道交通装备处
发布日期: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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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汽车(含摩托车)、轨道交通装备及动力电池行业管理;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汽车、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招商以及后市场服务工作;牵头全省氢能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产品目录申报等工作。

(联系电话:028-8626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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