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发布日期: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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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数字经济产业和大数据产业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促进信息消费。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工作。负责促进工业数字化,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数字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化绩效评估。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28-8626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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