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平兴案件警示录
发布日期:2016-06-2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字体:
    两面人:圈外装廉洁,圈内搞腐败 
    任何放松、放纵,任何一个小错误的开始,都必然会导致更大的错误发生。 
    圈子外,他“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圈子内,他同这些所谓的“老朋友”称兄道弟,大搞权钱交易。 
    处理结果:2014年12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平兴有期徒刑十五年。2015年3月9日,经成都市高新区纪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高新区党工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平兴开除党籍处分。 
    犯罪事实: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3年,平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干股、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1118余万元、美元2万元。  
    简历:平兴,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重庆人,大学本科文化,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至2013年,历任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办事员、副处长,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局局长,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成都高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案件透视 
  “不能心存侥幸,只要是违纪的钱、不正当的钱,就没有‘安全’与‘不安全’之分,命运的审判总有一天会到来。”  
  然而,直到“命运的审判”来到跟前,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平兴方才领悟:靠侥幸过日子,迟早要跌跟头。  
  2014年12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平兴有期徒刑十五年。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3年,平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现金、干股、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1118余万元、美元2万元。2015年3月9日,经成都市高新区纪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高新区党工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平兴开除党籍处分。 >>详细 
  1.入党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为官就要安贫乐道、直面诱惑 
  2.将工作与交友混为一谈,为不正当利益交换埋下了隐患 
  3.只要是违纪的钱,就没有“安全”与“不安全”之分 
    平兴的悔过书 
  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我经历了最初的恐慌、纠结,甚至悲伤与绝望。在组织的教育下,特别是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耐心帮助下,我终于直面现实,打开心结,积极配合,主动如实交代自己违纪违法的事实。  
  痛定思痛,我对自己走上领导岗位后违纪违法的事实进行了反思与检讨,唯这样才能对自己负责。一些反面的教训,或许能对后来者有所启示。  
  放松对自己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没有遵守共产党员的宗旨,被错误的金钱观、价值观腐化,从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29年前入党宣誓的那一刻仍历历在目,这时方才真切体会到,入党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入党就是选择了一条正直、向上、律己、清廉的人生之路。入党,特别是为官,就要选择安贫乐道,去直面种种诱惑和考验,这个过程应该伴随我们一生而不是一时。任何放松、放纵,任何一个小错误的开始,都必然会导致更大的错误发生,可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党和组织更是教育我们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慎初、慎独”,要“谨言、慎行”。  
  没有处理好与合作企业或行政审批对象的交往关系,将工作与交友混为一谈,为不正当利益交换埋下了隐患。从我违纪违法的事实来剖析,除了一般交往中的违纪情况外,接受大额度现金或干股、好处费等情况均发生在交往多年、甚至十多年的一些企业和企业家身上。在为人做事方面,这些人几乎都与我有一些认同感。在这样的交往之中,自己渐渐放松警惕,渐渐模糊了工作与朋友关系的界限。在一些项目合作上,实际已经蜕变为利益的共同体。  
  痛定思痛,工作中只有同事与伙伴,朋友只存在于生活之中,存在于私人交往之内。将二者混为一谈,最终会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此外,不能心存侥幸,只要是违纪的钱、不正当的钱,就没有“安全”与“不安全”之分,命运的审判总有一天会到来。  
  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对党“忠诚、老实”,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也宣扬“诚者圣人之本”。可见“诚”是做人之本,是“为官”之本。诚,不仅是态度问题,还是对待社会的方法论问题。 
附件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