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案件警示录
发布日期: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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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牙塔内上演的"狂"与"贪" 
    做了一点点事情后,就觉得自己了不起,狂妄自大,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在攀比、享乐心理的支配下,他私欲膨胀,彻底沦为金钱的俘虏,大搞权钱交易,却认为请托送礼和事后答谢是正常的人际往来。 
    处理结果:2014年6月,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同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9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徐同文有期徒刑13年。 
    犯罪事实:经山东省纪委查实,徐同文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23.49万元,侵吞公款1.46万元。 
    简历:徐同文,男,1955年5月生,汉族,山东昌乐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起历任聊城师范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00年2月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03年12月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2010年10月任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2013年10月改任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 
    案件透视 
  “狂妄自大,自命不凡,没有党员意识,没有党纪观念,必然会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的狂,是众人皆知的。  
  他颠倒自己与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的关系,把任职期间高校的发展成果都记在自己身上。还经常以“大学之父”自居,热衷于演讲、作报告、登报纸、上电视,组织班子为自己著书立传,宣扬功绩。 >>详细 
  1.名利越位,从小病不防到大病缠身 
    2.认识错位,从是非不明到功罪不清 
  3.信仰缺位,从根基不牢固到垮塌颠覆 
    徐同文的悔过书 
  经过两个月组织审查和教育,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件件违法乱纪的行为,今天想起来都感到羞愧难当。在做了一点点事情后,就觉得自己了不起,狂妄自大,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贪赃枉法,做了一些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最终走进了错误的深渊。  
  在配合组织调查的过程中,自己也不断地扪心自问、痛苦反思:我是如何从一个感激组织、感激时代,立志献身教育、爱党报国的青年知识分子蜕化变质,坠入错误与犯罪泥潭的。  
  名利越位,从小病不防到大病缠身。1996年10月,组织提拔我到聊城师范学院任副院长,提醒我要警惕坏习气的小错铸成大错,当时我没有引起重视,养成了吃请请吃的不良习惯。2000年调任临沂师范学院任主要领导后,出现了接收烟酒、服饰、小额礼金、购物卡等违纪行为。后来,在所谓的“知己”的吹捧下,甚至认为没有自己大学就建不成,要当“大学之父”,功名之心膨胀到了可怕的地步。但听“知己”说“名声不能当钱花”,心理开始不平衡,就开始在招生点录,承包大学工程等业务上为请托人提供帮助来收取“酬劳”,从小错到大错,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认识错位,从是非不明到功罪不清。我自幼生活在农村,父亲早前去世,家庭艰难贫穷。从小的理想就是当官、挣钱、过好日子。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始终都没有想明白,也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去做官,做什么样的官,做官应该有什么样的素质修养。在组织的培养下,我发展为中层干部,但自己却一直盲目地认为是自身的努力,缺少对所任职岗位的服务责任意识,从思想认识观念上一直摆不正自己与党组织、个人与社会群众、领导者与单位集体的关系,最终造成了是非颠倒、功过不清的可悲后果。 
  信仰缺位,从根基不牢到垮塌颠覆。反思自己犯错误的深层原因,是党性修养和锻炼不够。信仰、理念、人生价值目标的缺失导致我在人生道路上走向歧途,不仅没有感恩党组织、服务人民,反而突破制度的笼子、党纪国法的约束,贪赃枉法,蜕化变质。在这里,我真诚地向组织认错悔过,向大学的师生们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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