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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江道孚农特产品展销馆承办单位比选邀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3
信息来源: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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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以下简称购物节)将于2020年1月7日至1月21日在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相关要求,把握假日经济契机,助推特色优势产品销售,进一步推动工业产业扶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拟在购物节设置开江道孚农特产品展销馆,展馆面积216平方米。依据相关规定,我厅将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针对“开江道孚农特产品展销馆”,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布局设计方案、现场效果图、媒体宣传方案、人员配置、安全应急方案等。

二、项目标的

各参与比选单位报出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9.72万元。

三、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构成。

1.比选函、法人委托书、比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执行方案;

3.详细报价表;

以上要求比选人提供的文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比选单位鲜章。

(二)比选文件份数。

正副本内容一致,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装订,另含电子文档1份。

(三)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1.标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年月日;

2.分别在正、副本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须盖比选单位鲜章。

(四)比选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1.标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年月日;

2.密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鲜章。

所有提交文件恕不退还。

四、报名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比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递交资料。参与比选单位将比选资料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点前递交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东楼309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逾期不予受理。

(二)比选。12月20日上午10:30,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西楼二楼第九会议室进行比选。

(三)公示。自12月20日起,将比选结果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中选通知及合同签订。12月27日发送中选通知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与比选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所有条款,提交真实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二)比选方式:参与比选单位提交资料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及服务报价单,按评审组对比选评分标准表打分取平均值,得分最高者中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婉昀

联系电话:028-86265710

电子邮箱:361421472@qq.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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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江道孚农特产品展销馆承办单位比选邀请的公告

第24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以下简称购物节)将于2020年1月7日至1月21日在成都世纪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相关要求,把握假日经济契机,助推特色优势产品销售,进一步推动工业产业扶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拟在购物节设置开江道孚农特产品展销馆,展馆面积216平方米。依据相关规定,我厅将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针对“开江道孚农特产品展销馆”,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布局设计方案、现场效果图、媒体宣传方案、人员配置、安全应急方案等。

二、项目标的

各参与比选单位报出的费用总额不得超过9.72万元。

三、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构成。

1.比选函、法人委托书、比选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执行方案;

3.详细报价表;

以上要求比选人提供的文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比选单位鲜章。

(二)比选文件份数。

正副本内容一致,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装订,另含电子文档1份。

(三)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1.标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年月日;

2.分别在正、副本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须盖比选单位鲜章。

(四)比选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1.标注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年月日;

2.密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鲜章。

所有提交文件恕不退还。

四、报名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比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递交资料。参与比选单位将比选资料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10点前递交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东楼309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逾期不予受理。

(二)比选。12月20日上午10:30,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西楼二楼第九会议室进行比选。

(三)公示。自12月20日起,将比选结果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中选通知及合同签订。12月27日发送中选通知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与比选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所有条款,提交真实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二)比选方式:参与比选单位提交资料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及服务报价单,按评审组对比选评分标准表打分取平均值,得分最高者中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婉昀

联系电话:028-86265710

电子邮箱:361421472@qq.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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