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卫函〔2020〕155号)有关要求,经各市(州)推荐和公示,现将四川省第一批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四川省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企业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27日
为引导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四川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川卫函〔2020〕155号)有关要求,经各市(州)推荐和公示,现将四川省第一批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四川省有能力利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企业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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