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完善我省工艺美术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我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由我厅牵头拟制了《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雷琼 联系电话:028-8626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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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附件: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