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往来款清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拟通过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厅机关往来款清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往来款清理范围
厅机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应收、应付往来款项。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2:00
服务完成时间:2023年2月
四、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理经验;
五、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工作方案(含报价)以及资格条件相关材料一式二份,送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主楼227室)。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及程序
我厅将在参加比选的单位达到3家的前提下,于2022年12月26日下午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比选,综合确定中选单位。
七、中选履约
与中选单位签订往来款清理合同后,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本次比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中选单位或重新举行比选。
八、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6583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往来款清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拟通过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厅机关往来款清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往来款清理范围
厅机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应收、应付往来款项。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2:00
服务完成时间:2023年2月
四、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条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理经验;
五、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12:00前提交工作方案(含报价)以及资格条件相关材料一式二份,送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主楼227室)。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及程序
我厅将在参加比选的单位达到3家的前提下,于2022年12月26日下午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比选,综合确定中选单位。
七、中选履约
与中选单位签订往来款清理合同后,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本次比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中选单位或重新举行比选。
八、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6583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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