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0号)要求,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通过网络方式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说明。
四川省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