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期间无异议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04
信息来源:轻工纺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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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0号)要求,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通过网络方式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说明。

四川省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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