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2024年工业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8
信息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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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办〔2025〕48号)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面向社会征集1家代理机构(仅用于2022年—2024年工业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征集内容。拟征集1家采购代理机构,开展2022年—2024年工业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比选代理。

(二)征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该项目的采购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采购信息、组织项目采购评审、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等工作。采购代理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中;

3.经营场所在成都市主城区;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二、征集流程

(一)提交证明材料。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17:00前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递交经济和信息化厅。证明材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4.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本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

5.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楼二楼243办公室。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请发送至邮箱:811313784@qq.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择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8-86263148   

邮  箱:811313784@qq.com

附件:1.介绍信

      2.2024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业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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