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 无障碍
首页
  • 机构职能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专题专栏
  • 互动交流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信要闻>经信动态
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发布 推动缩短货款账期
发布日期:2025-09-16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量:
字体: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5日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围绕订单确认、交付与验收、支付与结算、合同期限等关键环节,对整车企业与供应商企业采购合同中相关内容作出规范倡议。

倡议明确,甲(整车企业)乙(供应商企业)双方通过采购订单确认订货日期、零部件名称及规格、数量、交货周期等事项;乙方应按采购订单、交货通知单约定向甲方交货;甲方应在接收货物后及时完成验收(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验收合格即出具验收单。在支付与结算方面,倡议提出,甲方支付账期自乙方交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如支付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若乙方为连续性供货(月度供货次数2次以上)的非中小企业,经双方协商,可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对账,账期自双方对账日起算;甲方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对账,核定自上一对账日以来验收合格货物的数量及对应账款。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缩短货款账期,有助于整车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加快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和做大做强。此次倡议细化了执行要求,有助于引领行业企业将账期承诺落到实处。(记者 赖奇春)

附件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友情链接:
  • 国家发改委
  • 工信部
  • 国资委
  • 商务部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大
  • 四川省政协
  • 四川省发改委
  • 四川省商务厅
  • 四川省国资委

主管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 蜀ICP备11006040号-4   网站标识码:5100000006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028-86264181

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发布 推动缩短货款账期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5日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围绕订单确认、交付与验收、支付与结算、合同期限等关键环节,对整车企业与供应商企业采购合同中相关内容作出规范倡议。

倡议明确,甲(整车企业)乙(供应商企业)双方通过采购订单确认订货日期、零部件名称及规格、数量、交货周期等事项;乙方应按采购订单、交货通知单约定向甲方交货;甲方应在接收货物后及时完成验收(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验收合格即出具验收单。在支付与结算方面,倡议提出,甲方支付账期自乙方交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如支付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若乙方为连续性供货(月度供货次数2次以上)的非中小企业,经双方协商,可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对账,账期自双方对账日起算;甲方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对账,核定自上一对账日以来验收合格货物的数量及对应账款。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缩短货款账期,有助于整车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加快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和做大做强。此次倡议细化了执行要求,有助于引领行业企业将账期承诺落到实处。(记者 赖奇春)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

主管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 蜀ICP备11006040号-4 网站标识码:5100000006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联系电话:028-86264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