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充分发挥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作用
发布日期:2021-08-13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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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四川省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一季度,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下降至15.2%,社会物流运行效率稳步提升。
    (一)完善机制推动试点任务落地。发改部门牵头,会同交通、经信、科技等20余个部门(单位)建立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实施《四川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改革试点2020、2021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国际标准集装箱通行费差异化收费等政策。加快建设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使用率排名全国前列。鼓励地方铁路降低货物运输费和杂费收费标准。持续规范港口收费,按照“减项、并项”原则落实港口降费工作要求,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管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拖轮费分别降低15%、20%、10%和5%。
    (三)多措并举促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成都、遂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成度分别达到79%、84%,自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完成度达到64%。坚持开门问策,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强化对全省物流业发展统筹引领。
    (四)突出重点提升物流业发展环境。深化物流领域审批事项改革,全面取消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和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深化“放管服”改革,开辟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直接配置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物流项目采取先租后让等灵活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严格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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