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西昌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金阳高峰风电场等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8-06
信息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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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电力函〔2021523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申请西昌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纳入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2021101号)、《关于申请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2021102号)、《关于申请金阳高峰风电场纳入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2021111号)、《关于申请金阳依达风电场纳入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2021112号)和《关于申请金阳热柯觉风电场纳入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2021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西昌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装机容量1.5万千瓦)、会东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5万千瓦)、金阳高峰风电场(装机容量4.98万千瓦)、金阳依达风电场(装机容量5.6万千瓦)和普格采乃风电场(装机容量8.8万千瓦)纳入全省统调统分。

二、机组具体并网技术方案由电网经营企业进行论证审核,确保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站正式并网投运前,需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有关并网调度协议。

电站投入运行前一个月,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和金阳县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要求,向我厅报送纳入节能发电调度排序申请。待我厅审查、公示、批准并下达其年度电力生产计划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方可与其签订购售电合同并对其调度发电。

此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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