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川经信环资〔2024〕19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7部门《关于印发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4〕58号)精神,完善我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生产路基材料、生态修复、回填矿洞等方面技术指南,拓展磷石膏综合利用路径,促进全省磷化工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们编制了《四川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