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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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发布通知,为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要求,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工信部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结果。工信部政策法规司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的职能司局(以下简称职能司局)依据职责具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办法》强调,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办公厅会同相关职能司局依托部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和专家名录库。在开展抽查工作时,由职能司局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人员;需要请专家参与的,从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此外,《办法》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主要原则、检查告知、检查纪律、电子政务等作出了规范。

工信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6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工信部2016年公布了14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办法》的出台,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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