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6
信息来源:对外经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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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120日至218日联合开展居家嗨购 网上过年—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为有效引导我省消费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进一步保障年货供应,掀起2021年开年消费热潮,助推全省消费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沟通协调。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居家嗨购 网上过年—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作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加强与商务、邮政、消协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结合当地消费市场特点,扎实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扩大宣传、认真实施,确保居家嗨购 网上过年—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顺利开展。

二、全力保障年货供应。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聚焦防疫情、保供应、促消费目标,积极指导消费品生产企业根据春节市场特点和居民消费习惯,全力保障生活必须品、居民防疫物资、精品年货供应,确保备货充足,满足市场需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主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不断提高健康、绿色、智能消费品供给能力,鼓励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调动企业积极参与。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消费品生产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企业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电商企业联合举办网上年货节,遴选一批优质消费品上网销售,鼓励推出满减满赠、实折实扣等优惠举措,开展新品首发、以旧换新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促进居民消费。同时,保障商品质量合格、售后服务到位、退货渠道畅通、投诉反馈及时,让居民网购年货,买得放心、买得舒心。

、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消费品生产企业密切跟踪,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总结活动实施效果,分析本地消费增长新亮点,提炼消费升级新特征,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22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厅对外经济合作处联系人:朱磊,联系电话:028-86265844,电子邮箱:332968209@qq.com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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