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盐源县大河风电场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10-29
信息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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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经信电力函〔2021776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申请盐源县大河风电场纳入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20211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盐源县大河风电场(装机容量12万千瓦)纳入全省统调统分。

二、机组具体并网技术方案由电网经营企业进行论证审核,确保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站正式并网投运前,需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有关并网调度协议。

电站投入运行前一个月,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要求,向我厅报送纳入节能发电调度排序申请。待我厅审查、公示、批准并下达其年度电力生产计划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方可与其签订购售电合

同并对其调度发电。

此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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