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汤坝水电站和淌塘风电场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3-30
信息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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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电力函〔2021〕170号


眉山市、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关于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发电量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请示》(眉经信〔2021〕11号)、《关于会东县淌塘风电场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电力〔202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汤坝水电站(装机容量6.9万千瓦)和淌塘风电场(装机容量12.48万千瓦)纳入全省统调统分。
    二、机组具体并网技术方案由电网经营企业进行论证审核,确保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站正式并网投运前,需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有关并网调度协议。
    电站投入运行前一个月,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要求,向我厅报送纳入节能发电调度排序申请。待我厅审查、公示、批准并下达其年度电力生产计划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方可与其签订购售电合同并对其调度发电。
    此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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