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4月2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全省经信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系统治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2日(星期五)10:00—12:00。
二、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厅机关西楼一楼第七会议室;
(二)分会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主管部门视频会议室,各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主管部门视频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21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省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
四、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在家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代表6名,在蓉直属(代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主管部门全体班子成员,负责监督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主管部门的市(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人;非在蓉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所在地分会场参加视频会)。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主管部门将所在区域全体参会人员情况〔含各县(区、市)、非在蓉直属单位〕统一汇总后,于4月1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报送厅办公室,联系人,李芸、郭垚,联系电话:028-86264181、86264183。
(二)请机关各处(室)、在蓉直属(代管)单位于4月1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报送厅直属机关党办,联系人:骆尕薇、钟林涛,联系电话:028-64664281,邮箱:504098077@qq.com。
(三)参加主会场会议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逐一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需提前向厅直属机关党办反馈。参加分会场会议人员,请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四)大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请向分管厅领导请假,并在参会回执中作出说明。
(五)请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尽量减少接打拨听电话,不得玩手机,不交头接耳。
附 件: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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