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2021年度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5-12
信息来源: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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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

贵厅《关于征集<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2021年度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悉,建议:

一、将三、重点任务(三)推进国家试验区(先导区)建设,增加先导区建设内容:“......积极推动成都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立足成都人工智能产业基础和旺盛需求,打造特色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营造激励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释放人工智能的赋能效应,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区,打造有活力的产业生态圈,辐射带动一带一路、成渝双城经济圈人工智能融通发展和产业培育壮大,成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

二、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等修改为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成都市等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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