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天明燃煤火电厂纳入节能发电排序并明确2021年运行调度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4
信息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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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电力函〔2021414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1323号)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节能调度优先电量计划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120号)精神,同意将天明燃煤火电厂纳入节能发电排序,并对其2021年运行调度方式进行明确。

天明燃煤火电厂(装机容量200万千瓦),调度名梓州电厂,机组计划于20218月陆续投产发电,其排序暂定为燃煤火电机组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的第1位。

梓州电厂位于电力供应偏紧的四川电网川西地区,两台机组投产后可有效增加全网特别是川西电网的供电能力,发挥应急保障作用。按照发改能源规〔20181323精神,结合四川电网结构和电力供需实际,2021年调度机构暂按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运行调度方式调用梓州电厂并安排发电。机组投产之日起至年底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暂与同期现役火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原则上保持一致(发电利用小时数从168小时试验开始之时起累计计算),并根据电网实际需要进行调度安排,其他事宜按川经信电力〔202120号中明确的火电机组安排及调度原则执行。我省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据此做好电力购售电合同签定和电力生产、调度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生产、排放许可等要求,加强煤炭资源组织,确保电煤供应和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执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协调解决。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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