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信息来源:对外经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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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23届工博会)将于2021914日至918日在上海举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工业决策部署,加快提升5+1现代工业体系能级,推动四川制造优势企业与国内外领先企业交流合作,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概况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自1999年至今连续举办22届,是经国务院批准唯一具有评奖功能的大型工业博览会。第23届工博会以智能、互联赋能产业新发展为主题,规划展览面积约28万平方米,预计将有超过2600家展商参展,逾17万中外专业观众参观。现场设置9大专业展,分别是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工业自动化展节能环保技术与设备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展(工业互联网展)能源技术与设备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展、机器人展、科技创新展新材料产业展届时还将有数10场高质量的高峰论坛及活动同期举行。

二、参展企业条件及范围

(一)参展条件。

1.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2.参展产品(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需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良好的的示范应用效果。

(二)参展范围。

包括且不限于: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新材料等产业。

具体流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填报《23届工博会参展报名表》(附件2),对企业及产品(项目)审查核实合格后,汇总报名情况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上报

(二)经济和信息化根据申报条件对企业和产品(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及产品(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参展企业情况和展会专业馆设置布局,与展会承办单位对接确认企业展示位置。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征集流程,于202179日前将报名材料发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人:对外经济合作处朱磊

联系电话:028-86265844

   箱:332968209@qq.com

附件:1.23届工博会展区分布图

      2.23届工博会参展报名表

      3.报名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630

附件:1.23届工博会展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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