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喜德县牧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电量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3-01
信息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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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电力函〔2022〕126号 


凉山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申请喜德县牧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纳入全省统调统分的请示》(凉经信〔2022〕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喜德县牧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装机容量4万千瓦)电量纳入全省统调统分。
    二、机组具体并网技术方案由电网经营企业进行论证审核,确保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站正式并网投运前,需与电网经营企业签订有关并网调度协议。
    电站投入运行前一个月,喜德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要求,向我厅报送纳入节能发电调度排序申请。待我厅审查、公示、批准并下达其年度优先电量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方可与其签订购售电合同并对其调度发电。
    此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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