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喜德县牧光互补发电项目等纳入节能发电排序并下达优先电量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1
信息来源:电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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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电力函〔2022〕222号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喜德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节能调度优先电量计划>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2〕279号)精神,同意将喜德县牧光互补40MW光伏电站二期项目和普格甘天地二期风电场项目纳入节能发电排序,下达年度优先电量计划。
    喜德县牧光互补40MW光伏电站二期项目(装机容量4万千瓦),调度命名作为喜德光伏电站扩建设备进行统一调度命名,计划于2022年4月投产发电,其排序并入惠金光伏电站。2022年优先电量计划为0.2947亿千瓦时,其中枯水期电量0.1127亿千瓦时,丰水期电量0.1820亿千瓦时。
    普格县甘天地二期风电场(装机容量2.61万千瓦),调度命名作为云岭风电场扩建设备进行统一调度命名,计划于2022年4月投产发电,其排序并入云岭风电场。2022年优先电量计划为0.2662亿千瓦时,其中枯水期电量0.1018亿千瓦时,丰水期电量0.1644亿千瓦时。
    喜德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2022年优先电量计划,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对2022年主网统调电站优先电量进行月度分解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2〕279号)进行自主月度分解并报四川电力调控中心和四川电力交易中心。
    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据此做好电力购售电合同签定和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执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厅协调解决。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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