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企业函〔2023〕40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现将通过评价的第三批497户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公布,有效期至2026年6月。
附件:四川省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