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材料函〔2025〕52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装备〔2021〕124号)规定,现将2025年度四川省新材料首批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按照属地原则,2025年度首批次认定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三、总体要求
(一)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首批次认定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填写首批次认定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及时推荐上报首批次认定申报资料。
(二)相关国家级材料类技术创新中心研制的产品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制的产品,相关首批次认定申请材料经各自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联系人:材料工业处 谭溶 028-86265719
附件:2025年度四川省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申报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