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审批〔2025〕3号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纯晶硅节能减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节能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规〔2023〕380号),我厅委托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出具《关于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晶硅节能减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节能评审情况的报告》(川工环研〔2024〕178号),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405-511112-07-02-623223)
二、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8463万元。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采用还原炉先进控制和基于视觉识别技术的智能AGV调度管理技术,提升智能化水平、缩短还原炉非生产时间,消除系统产能发挥瓶颈,将还原炉单炉年产量由857吨/台·年提升至1050吨/台·年;同时配套新增四氯化硅冷氢化装置线2条、精馏塔器及配套公辅设施1套、蒸发冷换热器1台(套)、高盐废水处理系统1套、渣浆处理回收系统1套、污水处理装置1套及出水检测室1个、硅块库房1个、质量分析检测用气瓶间1个,并对产品后处理厂房设备布局进行优化。项目建成后,高纯晶硅产能提升3万吨/年,形成1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能效水平。项目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改变,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设计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43143.92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382027.71吨标准煤(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按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其中电116471.86万千瓦时。设计年新增耗能工质总量561.58吨标准煤,其中新水269.08万立方米。项目设计多晶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92千克标准煤/千克,达到《多晶硅和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7-2022)中多晶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级。项目设计单位产品碳排放量4.95 吨二氧化碳当量/吨;预计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7.31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产值能耗2.402吨标准煤/万元。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满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节能水平要求。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和节能审查意见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确保达到能效指标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
(二)加强节能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规定,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第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平台。
五、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厅审查。项目的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3〕512号),在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节能验收报告报送我厅存档。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请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对乐山市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重大影响。请按照《关于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晶硅节能减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能耗增量影响控制措施的报告》(乐市经信〔2025〕39 号),落实好相关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生产能耗情况重新测算能源消费影响分析,报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策参考。请乐山市加大能耗管控措施力度,确保完成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8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项目是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重点布局地区建设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按照省节能减排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能耗替代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22〕3号),能耗替代量由省级统筹支持。
十、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十一、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晶硅节能减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6日
附件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晶硅节能
减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
高纯晶硅节能减碳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业主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五通桥区龙翔路999号 |
建设性质 |
改建 |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
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采用还原炉先进控制和基于视觉识别技术的智能AGV调度管理技术,提升智能化水平、缩短还原炉非生产时间,消除系统产能发挥瓶颈,将还原炉单炉年产量由857吨/台·年提升至1050吨/台·年;同时配套新增四氯化硅冷氢化装置线2条、精馏塔器及配套公辅设施1套、蒸发冷换热器1台(套)、高盐废水处理系统1套、渣浆处理回收系统1套、污水处理装置1套及出水检测室1个、硅块库房1个、质量分析检测用气瓶间1个,并对产品后处理厂房设备布局进行优化。项目建成后,高纯晶硅产能提升3万吨/年,形成1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
投资规模 |
68463万元 |
建设工期 |
12个月 |
行业类别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
审核类型 |
技术改造(经信)备案(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备案号 |
川投资备【2405-511112-07-02-623223】JXQB-00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