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信息来源:技术创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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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函〔2025〕16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152号),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成都海关等6部门,就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效益好。

(四)有较高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研发投入强度及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所在市(州)已开展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企业原则上应已认定为市(州)企业技术中心。

(七)企业近两年内,未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自愿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完成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书(附件1)及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7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00。推荐上行文于7月9日前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附《2025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电子版申报书(pdf格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动员指导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二)申报企业须在认真阅读和理解填报说明的基础上据实填报各项内容、数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同时做好数据脱密脱敏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技术创新处  鲁德鹏  028-86265730

 技术服务咨询:任兰青  18782990401

附件:1.2025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书

      2.2025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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