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审批〔2026〕7号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节能、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重新节能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节能法律法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环资规〔2025〕641号)文件要求,因项目建设规模等变更,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关于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节能、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情况的报告》(川工环研〔2025〕156号),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10-510115-07-02-251715)
二、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项目对原有生产线进行节能降耗及设备升级改造,建设无铝包装纸、医疗用纸及加工生产线,1500平方米的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包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对原6000平方米厂房进行拆旧换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特种纸6.3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烟用衬纸(原纸、无铝)、转移印花纸、医用包装纸(医疗透析纸)、食品包装纸3.5万吨/年,卷烟纸、普通成形纸、吸管包装纸1万吨/年,高透成形纸、茶叶滤纸、咖啡滤纸0.5万吨/年,水松原纸(接装纸原纸)、低定量圣经纸、卷烟纸1.3万吨/年。
三、项目能效水平。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天然气、蒸汽、柴油,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3408.31吨标准煤(当量值)、54212.67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按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其中电10143.52万千瓦时、天然气188.72万立方米、饱和蒸汽(1.27MPa)20.99万吨、柴油11.42吨,外供冷凝水15.44万吨。项目设计年用耗能工质总量275.13吨标准煤,其中新水131.83万吨。项目设计医用包装纸(医疗透析纸)、卷烟纸(PM2)、卷烟纸(PM4)、水松原纸(接装纸原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526.40、536.73、482.83、482.83千克标准煤/吨,达到《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5‒2024)对应单位产品能耗1级值;烟用衬纸(原纸、无铝)、转移印花纸、食品包装纸、普通成形纸、吸管包装纸、高透成形纸、茶叶滤纸、咖啡滤纸、低定量圣经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526.40、526.40、526.40、536.73、536.73、723.08、723.08、723.08、482.83千克标准煤/吨,经对比同类产品,并经专家评审认为,项目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项目设计烟用衬纸(原纸、无铝)、转移印花纸、医用包装纸(医疗透析纸)、食品包装纸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均为0.07吨标准煤/吨,卷烟纸(PM2)、卷烟纸(PM4)、水松原纸(接装纸原纸)、普通成形纸、吸管包装纸、高透成形纸、茶叶滤纸、咖啡滤纸、低定量圣经纸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均为0.001吨标准煤/吨。项目预计单位产值能耗0.72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3.15吨标准煤/万元、单位产值化石能源能耗0.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化石能源能耗0.13吨标准煤/万元。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满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节能水平要求。
四、项目碳排放情况。项目设计碳排放量82383.74吨二氧化碳。设计烟用衬纸(原纸、无铝)、转移印花纸、医用包装纸(医疗透析纸)、食品包装纸、卷烟纸(PM4)、水松原纸(接装纸原纸)、低定量圣经纸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均为1.26吨二氧化碳/吨,卷烟纸(PM2)、普通成形纸、吸管包装纸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均为1.32吨二氧化碳/吨,优于同类产品碳排放指标,高透成形纸、茶叶滤纸、咖啡滤纸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均为1.76吨二氧化碳/吨,达到行业平均水平。预计单位产值碳排放量1.09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4.78吨二氧化碳/万元。
五、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和节能审查意见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确保达到能效指标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
(二)加强节能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规定,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第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平台。
六、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明确的重大变动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有权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七、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按规定需要试运行的,原则上应在试运行之日起6个月内),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节能验收报告报送我厅存档。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八、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项目已投入生产、使用,发生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重大变动,或存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总量高于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等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督促建设单位进行限期整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本地区“十五五”节能降碳目标。
九、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2年第58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十、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十一、项目自本节能审查意见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节能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十二、原《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节能、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川经信审批〔2023〕128号)作废。
附件: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节能、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节能、智能
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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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绿色节能、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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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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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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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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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
项目对原有生产线进行节能降耗及设备升级改造,建设无铝包装纸、医疗用纸及加工生产线,1500平方米的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包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对原6000平方米厂房进行拆旧换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特种纸6.3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烟用衬纸(原纸、无铝)、转移印花纸、医用包装纸(医疗透析纸)、食品包装纸3.5万吨/年,卷烟纸、普通成形纸、吸管包装纸1万吨/年,高透成形纸、茶叶滤纸、咖啡滤纸0.5万吨/年,水松原纸(接装纸原纸)、低定量圣经纸、卷烟纸1.3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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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4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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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3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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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C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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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类型 |
技术改造(经信)备案(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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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川投资备【2210-510115-07-02-251715】JXQB-04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