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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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c.gov.cn)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t.sc.gov.cn)全文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266073传真:028-86264183 邮编:610013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WB20211360-1号)中任务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着力提升解读回应质效,持续加强平台载体建设管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采取网络、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组织召开了4场新闻发布会,开展各项宣传活动100余项、1期厅领导在线访谈,开辟宣传专栏11个。截止20211231日,我厅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四川省电子政府信息外网等其他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798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5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12条,阅读量累计260万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618, 总阅读量70.8万次;主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450余篇。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经济和信息化厅权责清单,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处及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申请人合法合理诉求,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答复规范性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进一步统一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统一公开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2件。及时公开部门及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预算和2020年度决算情况;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含采购意向、采购需求、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持续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243件,办结1243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1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167件;办结四川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77件,四川日报“问政四川”37件、麻辣社区“群众呼声”35,受理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并被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评为“2021年度四川网络理政留言办理高效单位”。有效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管理水平,确保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托省政府集约化平台,通过统筹管理,优化栏目设置、简化页面布局、强化内容管理,对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更好地发挥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阵地作用。不定期对网站进行升级和优化,及时更新栏目信息,认真开展信息发布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发布。充分发挥网络及时高效的优势,发布我厅的重要文件和事关企业、群众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15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387条,文件、通知、公告类484条,经济运行类99条,人事信息类7条,办事服务类42条,互动交流类60条,其它信息75条。网站总访问量达4028194人次。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监督保障。明确责任领导,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厅领导负责,办公室为工作机构,并指定具体负责人。由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发布和厅网站维护巡检,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依托省政府办公厅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网站纠错查错,加强监督问责。

(六)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回复。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明确了公开方式、涉密处理、属性标注等工作程序,并按时全部办结。牵头办理人大建议49件(主办37件,分办12件),主动公开29件;牵头办理政协提案71件(主办66件,分办5件),主动公开38件。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强化借鉴吸收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实现办复率、满意率两个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2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9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1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1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2

0

0

0

1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但在用户体验上还有继续进步的空间。网站栏目的规划设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用户查找、获取信息的精准性和快速性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改进。一是进一步优化平台栏目的规划设计,确保主从栏目层级清晰、布局合理;二是强化信息资源整合能力,连接政府公开内容和人民群众间的信息桥梁,推进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利用大数据分析的优势,挖掘运维平台数据统计潜能,为用户提供精准的搜索服务,主动为用户提供符合需求的信息内容。四是继续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强化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适时向先进单位的门户网站调研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2021年,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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