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建议》第80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30
信息来源: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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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建议〔2023〕66号

刘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建议》(第802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组织专人专班进行办理,经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国内重要的磷矿资源地之一,也是磷化工产业的重要基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力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采取定期调度、调研督促、资金支持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磷石膏消纳利用。省内主要磷石膏产地(德阳、达州、凉山)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应配套资金和支持政策。相关企业按照“以消定产”原则安排生产,磷酸、磷肥产能并未完全释放。

一、推动出台支持政策措施

前期经济和信息化厅努力推动省政府出台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的专项政策,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组织省级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科研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结合我省实际研讨湖北、贵州政策可供我省学习借鉴的内容,分析制约磷石膏综合利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二是在德阳市组织下,与生态环境厅等省级部门共同赴湖北襄阳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研究了解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技术和市场现状。三是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安徽省、湖北省、贵州省、云南省的联系,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政策、技术信息共享,开拓工作思路,借鉴工作方式方法。四是在调研分析基础上,商省决咨委向多位省领导呈送专报《大力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 解决动力电池产业链“堵点”》,郑备副省长批示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研究办理。

下一步,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继续积极推动省级部门联合出台磷石膏综合利用政策,同时多渠道多途径向国家反映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中实际问题和需求,争取国家层面出台磷石膏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技术标准等,积极建议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二、落实税收金融政策

一是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服务,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采购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的信贷支持,推动磷肥制造等工业企业加强对固体污染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截至2022年末,全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绿色贷款余额23.9亿元,同比增长51.31%,明显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35.81个百分税点。 二是国家在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等。企业综合利用磷石膏,符合政策条件的均可依法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符合条件而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的,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向四川省税务局反映。

下一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产融合作,深入实施绿色金融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税务局将持续加强宣传解读、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强化指导督促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的精准辅导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背景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年度落后产能退出方案,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用产业政策规定明确要求淘汰的相关工艺技术装备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产能,依法依规推动退出。

下一步,经济和信息化厅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研究起草《四川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2023-2025)》,进一步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加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促进工业产业结构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资金支持

经济和信息化厅强化工业发展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大力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14年以来,安排财政资金1998万元,支持11个重点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撬动社会总投资近5亿元。生态环境厅将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类项目纳入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范围,大幅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下一步,各部门将持续做好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持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率高、消纳量大、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投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绿色低碳发展方向新增绿色建材利用类别。

五、加强推广应用

一是加强宣传推介。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四川省节能环保品牌推广全川行、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我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等形式、推动磷石膏消纳、推广磷石膏产品、加快磷石膏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二是推广绿色建材。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5家省级部门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参考国家发布的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结合我省绿色建材认证和评价工作实际,建立四川省绿色建材产品清单和绿色建材培育目录,将包含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内的280余家企业、570余个产品纳入培育目录,鼓励绿色建材培育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建材认证。三是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作为创建行动的重要方向之一;指导泸州市、德阳市申报绿色建材试点城市,鼓励支持其他市(州)参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扩大政府绿色建材采购支持面。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引导我省建材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促进绿色消费。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等3部委印发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赵宇;联系电话:19102800265)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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