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021040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4-19
信息来源:经济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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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建议〔2024〕9号

刘盼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省天然气优势资源就地消纳率支持能源化工和先进材料发展的建议》(第14021040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对提高四川天然气利用水平、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厅将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在原有绿色化工、四川省能源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未来几年工业领域、特别是天然气化工和新材料领域用气增量摸排工作;二是将摸排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对接和提交省能源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建议参考《四川省天然气发电项目供气保障工作》(川发改能源〔2023〕631号)认真研究相关保障措施。

感谢你们对天然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魏飞,联系电话:19102800089)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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