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探索建立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预警机制的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1-16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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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提﹝2020﹞17号

李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预警机制的建议》(第0691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化工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关心与支持。经会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会对化工行业的正确舆论导向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工业经济宣传工作。近年来,我厅组织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我省化工行业发展、优秀企业、杰出人才,以及2018年(第九届·成都)中国国际石油化工大会等进行了宣传报告。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展示四川工业发展的大好形势和丰硕成果,宣传化工行业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将组织媒体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对表现突出的化工行业杰出人才和优秀企业家的宣传,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推动社会改变对化工行业的认识误区和“谈化色变”。

二、关于化工企业自身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的建议

化工企业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承诺。”“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我厅将积极配合应急厅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基础,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关于切实提高化工行业技能工人的薪酬待遇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新技能人才建设。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机制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效益和个人能力。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明确企业对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技能人才,可比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给予相应福利待遇;对做出重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股权、期权激励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薪酬制度。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8〕17号)提出“全面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一批天府工匠”。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应用技术类高校发展,建设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示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市(州)建立市级或企业级“首席技师”制度,明确了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路径,创新了技能人才培养、激励等政策。

下一步,省级相关部门将积极支持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化工企业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大力支持化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进一步在全省推广“首席技师”制度等,引导化工企业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机制,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补助性津贴,推动实现技能等级、技能水平与工资福利挂钩,促进提升化工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动实现薪酬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四、关于建立化工行业清单和化工技能人才清单的建议

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应急厅等5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四川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人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提升。我厅积极推动建立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应化工行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队伍。督促直属院校发挥学科优势,加强校企合作,推行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发挥化工领域产教联盟、职教集团作用。支持利用企业技术人员掌握的一线生产技术加强院校的实习实训实践能力,鼓励企业接受教师挂职交流,共同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化工行业技能人才。今年,我厅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办四川省首届化学检验员技能大赛,在化工行业领域掀起技能成才、报效祖国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的热潮。

再次感谢您对化工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关心,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2日

(联系人:黄仲泉;联系电话:028-8626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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