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壮大的建议》第135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12-13
信息来源: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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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提案〔2023〕103号

李红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壮大的建议》(第1356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激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创新政策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相关部门群策群力,积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合力促进我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在财政扶持方面。省级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提质增效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经济和信息化厅安排2.25亿元。在融资协调方面。精准推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融资信贷产品,开展“制惠贷”试点工作以及融资对接会,引导省级产业基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入力度。截至2023年6月末,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1005.37亿元,同比增长18.01%,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贷款余额226.7亿元,同比增长26.2%;全省有贷款余额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428户,贷款覆盖率达到71.3%。在人才支撑方面。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进人才,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予以相应支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共建人才培养示范项目。开展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对象的系列培训活动,着力提升优质中小企业管理者素养。在优先供地方面。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市(州)统筹,优先保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市(州)计划指标不足的,年底由自然资源厅统筹调剂。为保障六大优势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省级单列新增用地所需指标2万亩。在市场拓展方面。印发《四川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方案》,开展“携手行动”,2023年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供需对接专场活动,吸引60家大型企业集团、23家大型企业子公司、1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家其他中小企业参加,发布市场机会清单163条,累计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服务103.4亿元,较2021年增加44.1亿元,极大推动了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大型企业供应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二、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税收优惠

按现行税政管理权限规定,税收政策制定权集中在中央,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地方不得自行制定税收政策。四川省税务局积极贯彻国家重点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包括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以及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措施,持续开展“春雨润苗”“补链助企”等税收服务,大力支持包括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企业等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国内、国际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专精特精“小巨人”企业按规定给予后补助。    

应当看到,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专属政策少且缺乏系统性、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在持续落实好国家方针政策的同时,大力推动完善激励政策措施,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助力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

感谢您对全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蔡斌;联系电话:028-8626404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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