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06号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03
信息来源: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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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提案〔2025〕41号

侯中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巴中钠电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906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巴中钠电产业纳入前沿产业新赛道并作为钠电产业转移、钠电产业备份的重要承接地、实践地”的建议

《四川省产业新赛道争先竞速行动计划(2023—2027年)》《四川省产业新赛道重点领域指南(2024年版)》明确,新型储能是我省纳入“快车道”培育的新兴产业之一。巴中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发展钠电产业,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期,我厅将联合财政厅组织开展2025年产业新赛道评选,建议巴中结合评选要求,积极参与产业新赛道竞选。在承接钠电产业转移方面,我厅将坚持省市联动,强化要素保障、做好服务协调,推动巴中钠电产业加速发展。

二、关于“将巴中钠电产业重大项目纳入省“十五五”规划布局,并推荐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库”的建议

当前,我省“十五五”规划工作正有序开展,我厅将结合全省钠电产业发展实际,从发展全局着眼、从重大战略出发,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协同配合,根据相关遴选要求,推动“西部钠电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纳入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制造业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同时做好拟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对接,全力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大盘子”。

三、关于“支持巴中建设新型钠电储能电站、支持巴中打造一批风光+钠电储能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在新能源开发指标上给予支持”的建议

(一)建设钠电储能电站方面。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4〕665号),支持在区域电力缺口较大、负荷峰谷差明显、电源就地支撑规模不足的点位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同时,鼓励工业、算力、通信、互联网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以及大数据中心、工业园区等场所终端用户,按需配建用户侧新型储能。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组织开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统筹考虑电力负荷水平、电力供应结构、经济性、安全性等因素,选取项目布局合理、前期准备充分、方案安全可行的项目形成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并按年度推动实施建设。

(二)一体化应用示范方面。巴中地区风能资源以低风速为主,属于IV类资源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经过初步评估,预估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约200万千瓦;另外,巴中地区日照小时数较低,经过初步评估,依托茶园、果园等园地,预估技术开发量约100万千瓦。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风能资源开发应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天然乔木(竹林)地等敏感性因素,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灌木林地等,建议巴中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风电及光伏方阵用地等敏感性因素排查,在具备开发条件和经济收益的情况下,合理确定风电、光伏发电可开发项目及规模。与此同时,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积极支持巴中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并帮助协调电网企业提供兜底保障和系统备用服务。

(三)新能源开发指标方面。按照《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开发一个”的原则推进风光项目建设,地方对具备开发条件的风光资源编制拟开发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咨询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评审,具备开发条件的项目将同意地方开展项目法人优选,再将项目法人优选结果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审核并报备省政府后向市(州)确认项目法人意见,项目法人确认后及时开展风光项目核准(备案),加快项目建设。建议巴中按程序要求推进风光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四川钠电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人:倪鹏;联系电话:028-8626572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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