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56号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03
信息来源: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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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提案〔2025〕35号

周新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四川省光伏产业有序发展的建议》(第0956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级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出台缓冲政策方面

现阶段由于国家政策规定、中央巡视、审计和监管要求,加之电力供需形势逆转、市场公平性风险加大等因素影响,全水电战略长协交易已不可持续。鉴于国家能源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我们已在2024年的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方案中取消了全水电战略长协交易品种,同时,新设绿电交易品种,满足部分企业全绿电需求。

二、关于平抑企业用电成本方面

近年来,针对当前光伏制造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我省先后出台《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实施期间,预计我省光伏用电价格达到与其他光伏主产区相当水平,帮助企业走出结构调整期。

三、关于制定水电消纳政策方面

我厅将联合相关省直部门,充分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的弃水电量消纳和留存电量政策,结合前期赴相关省份调研成果,对现行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汇报沟通,深化与四川能源监管办、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的沟通对接,确保弃水电量和留存电量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关于加强产业基础建设方面

我厅将持续落实《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在加快推动“三州一市”集中式光伏发电基地、电网通道建设的同时,在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宜宾、达州、广元等电力负荷中心区域,结合电力消纳条件和当地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大力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市政工程光伏、旅游驿站(光风氢氧热多能供应站)发展,简化备案手续,能备尽备、能建快建,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

感谢您对我省光伏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材料工业处 倪鹏 ;电话:028-8626474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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