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提案〔2025〕70号
杨育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四川省示范推广应用醇氢电动汽车的建议》(第121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醇氢电动汽车示范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高度关注醇氢电动汽车的发展情况,多次到山西晋中等地调研考察,掌握最新发展动态。醇氢电动汽车作为采取甲醇燃料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具备相对较低排放、燃料成本且温度适应性较强的特点,已逐步成为传统燃油商用车替代的重要路线之一。今年4月,南充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在全省发展醇氢电动汽车产业的报告》,按照省政府办文通知,我厅认真组织醇氢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分析,5月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在全省发展醇氢电动汽车产业可行性分析的报告》(下面简称《报告》),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圈阅批示。《报告》中已明确在南充市先行先试开展醇氢电动汽车应用,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牵头负责,指导南充市开展醇氢电动汽车试点,以替代传统柴油重卡为主攻方向,有序推进醇氢电动汽车制造、车用甲醇燃料加注体系建设、车辆推广应用等工作。目前,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已初步建立了工作联系,加强对醇氢电动汽车示范推广的指导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并指导在南充市先行先试开展醇氢电动汽车应用,为后续更大范围开展推广应用摸索经验。
二、关于完善醇氢电动汽车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议
甲醇作为醇氢电动汽车的燃料,加强甲醇制备、存储、加注站等基础设施是发展醇氢电动汽车的必然路径。针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报告》中已明确由南充市牵头负责,依托醇氢电动汽车试点工作,选取市内适宜的加油站探索开展加醇站改建,并制定加醇站审批、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为后续推广探索经验做法。同时由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在省内绿电丰富地区探索发展绿色甲醇制备等上游产业链,为醇氢电动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南充市开展醇氢电动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摸索经验做法和管理体系,在省内绿电优势地区探索绿色甲醇制备,并根据醇氢电动汽车试点的成效等情况逐步构建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配套设施。
三、关于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
针对醇氢电动汽车发展相关政策支持的问题,《报告》中已明确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按照《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醇氢电动汽车给予生产奖励,对纳入国家补短板、锻长板的醇氢电动车型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重点研发项目按国家支持资金的30%给予奖补。按照《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对规模化水风光电解水制氢后耦合制备绿色甲醇重大应用项目给予支持。由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牵头指导,推动已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醇氢电动汽车在省内通行时,同等享受高速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以及各地规定的新能源汽车通行路权。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加强醇氢电动汽车试点情况跟踪,梳理发展痛点堵点,针对性出台进一步的支持政策,精准支持醇氢电动汽车全产业链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汽车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何翔宇;联系电话:028-8626586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