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四川省首批产业金融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2
信息来源: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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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财金函〔2017645

 

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相关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推进产融合作工作,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产业金融专家,组建省产业金融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企业、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科研院所、政府有关部门从事相关产业发展或金融工作的专家。

二、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专家参与全省产融合作重大调研、有关政策的拟订和宣讲,为推进全省产融合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建议;根据需要承担部分产融合作课题研究,参与有关产融合作项目(产品)的评审论证;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专家委员会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掌握国家及我省有关产业、金融政策,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愿意承担专家委员会相关工作。

4.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其它条件。

          1.企业专家要求。

所在企业是行业龙头企业或成长性骨干企业。

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10年以上,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和企业融资工作经验;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2.金融专家要求。

从事金融及准金融等方面工作10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取得注册会计师(CPA)、金融分析师(CFA)等职业资格证,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熟悉金融法律法规,对金融创新和防风险有深入研究。

曾主持(主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制度制定,或重要金融产品(服务)的开发推广并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

3.科研院所专家要求。

从事产业、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10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悉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金融现状和发展趋势

曾经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能够解决经济、金融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建议。

4.行业专家要求。

从事工业领域行业管理或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10年以上。

熟悉产业政策,掌握行业动态,了解行业内重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

曾主持(主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前期论证、建设管理、评估等工作,或主持(主要参与)市(州)及以上经济发展、行业规划及重要制度政策的制定工作。

以上四类专家原则上应符合以上条件。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有丰富实践经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采取单位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审核相关申报材料,认真审查被申请人的条件,客观、真实地填写推荐意见。

(二)申请人员(被推荐人)应按要求填写《四川省产业金融专家委员会入库专家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17109日之前寄送(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

(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被推荐人)进行筛选。对拟入库专家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人:雷倩

     话:028-86265772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金协调与融资担保处118

     编:610013

电子邮箱:63717283@qq.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98

   

    (注:入库专家申请表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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