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3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23-07-19
信息来源:材料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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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省钢铁工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钢铁行业长效管控机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结合我省钢铁产业发展实际,我厅起草了《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24号)要求,切实做好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结合我省焦化行业发展新形势,我厅起草了《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3年8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

联 系 人:卿家胜

联系电话:028-86264746

邮    箱:jyj208@163.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5

附件:1.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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