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08
信息来源:生产性服务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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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四川省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传承工业文明,发展工业文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四川工业遗产是我省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工业化进程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承载了行业和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积淀,标志了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一系列重要历史节点。当前,社会各界对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已经形成广泛共识,但由于我省工业遗产项目时间跨度大,数量繁多,保存现状复杂,随着工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老厂矿停产搬迁,一批重要工业遗产面临灭失风险。这些问题凸显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为加强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着力培育和提升具有四川鲜明特色、全国典范意义的优秀工业文化,增强工业软实力,有效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
    截至目前,自2017年国家工业遗产评定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已有15处工业遗址纳入了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名录,评定数量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得益于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国家重大战略举措支持,四川孕育形成了一大批类型多样、价值宝贵的工业遗产,其中部分至今仍在使用并发挥效益,通过系列保护利用手段,不少遗产项目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是省级层面保护和利用工业遗产的一项规范性文件,除了总则和附则外,从认定程序、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检查等几个方面,对工业遗产管理进行了说明。
    (一)总则。共五条,提出《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对出台的必要性和意义做了简单地阐述,对四川省工业遗产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明确了工业遗产认定主管部门及各部门、各地区协调管理职责及分工。
    (二)认定程序。共五条,该部分结合我省工业遗产现状和保护利用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从多个方面确定了四川省工业遗产的认定条件。明确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开展四川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地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工业遗产的情况,指出申请四川省工业遗产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内容。特别强调了对于遗产价值突出,保护基础薄弱未能获得认定的工业遗产,要加强保护力度。
    (三)保护管理。共十一条,明确四川省工业遗产所有权人承担四川省工业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要设置专门部门或由专人监测遗产状况,划定保护范围,保持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遗产的核心物项;应当建立完备的遗产档案,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和完善国家工业遗产档案数据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所有权人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四)利用发展。共七条,该部分指出四川省工业遗产的利用,应当在保持整体风貌的基础上,注重发掘利用工业遗产蕴含的文化、精神等深层次价值,加强对四川省工业遗产的宣传报道和传播推广;支持利用四川省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鼓励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培育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各地从事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市场主体,形成工业文化新经济产业群。
    (五)监督奖惩。共四条,鼓励社会公众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在发现、捐赠、保护四川省工业遗产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的表扬;当遇到四川省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损毁严重并无法修复,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等情况时,或者在保护利用工业遗产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由我厅撤销其四川省工业遗产称号。
    (六)附则。共两条,提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市级工业遗产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该文件有效期为5年。

    三、专业名称解释 


    四川省工业遗产:是指在四川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工业遗存。
    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是指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作坊、车间、厂房、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活设施和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档案等。
    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知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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