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05
信息来源: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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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系统提出了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及相关保障措施,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9号)、《关于印发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4〕58号)文件精神,拓展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丰富综合利用产品体系、提高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质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6年,四川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更加丰富,利用途径有效拓宽,综合利用率超过国家要求,综合消纳量(包括综合利用量和无害化处理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消纳历史堆存。培育一批专业化龙头企业,打造2-3个磷石膏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链发展韧性有效增强,逐步形成上下游精准对接、深度合作,跨产业跨地区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围绕四川省磷石膏处置实际情况,提出了10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提高磷矿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水平。优化选矿工艺,研发适用于中低品位磷矿的高效选矿技术,重点研发浮选、重选、磁选、联合选矿等先进技术,提高磷矿石有用组分的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二是优化磷酸生产过程管理。依法实施磷石膏产生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并支持磷化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进半水—二水、二水—半水等绿色生产工艺,有效减少磷石膏中有害杂质的含量,提高磷资源回收率和磷石膏品质,减少磷石膏产生量。

三是推进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鼓励和支持磷化工企业采用水洗、焙烧、浮选、中和、转晶等技术进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探索研究生物处理、微波处理、化学改性等高效、环保、低成本的处理新技术,提升磷石膏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是提高现有途径利用规模和质量。鼓励和支持配套建设磷石膏预处理设施,降低影响下游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和导致环境风险的杂质,优化磷石膏品质,提高可资源化利用性。

五是开拓磷石膏资源利用新场景。在确保安全环保、质量达标的前提下,深化拓展磷石膏在交通、市政、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土方回填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利用。

六是深化磷石膏高值化利用。鼓励研发以磷石膏为主要原料的高性能、低能耗、环保型石膏基胶凝材料,推广应用玻璃纤维增强石膏(GRG)、木纤维增强石膏等高性能特种石膏制品,发展石膏晶须等具有特殊物理化学性能的中高端产品。

七是提升磷石膏制品质量与市场影响力。推进磷石膏产生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深度合作,共同构建磷石膏及其制品的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机制,做好关键节点质量检测,提高磷石膏制品质量一致性和使用安全性。

八是加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磷石膏综合利用创新平台,通过揭榜挂帅、协同攻关等方式,构建多元化、深层次的合作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集聚各方资源优势。

九是加强企业培育和基地建设。聚焦重点应用领域,因地制宜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应用示范,建设一批消纳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工艺技术先进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

十是推广完善技术规范。及时总结试点项目应用情况,借鉴相关地区经验,推动制定磷石膏用于筑路、矿洞充填回填、生态修复等方面行业标准制定和推广运用。

四、《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三方共同参与、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二是加强财政支持,鼓励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建设磷石膏源头减量、高值化利用、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强化市场推广。鼓励金融机构为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提供低息贷款、绿色债券等融资支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交流合作。丰富宣传手段,鼓励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围绕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在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知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普及和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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