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4月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曾吉明副厅长出席会议。
会上,经济和信息化厅就扎实抓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作书面汇报。
会议指出,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四川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长江流域20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两年保持100%,较2021年提升4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嘉陵江、涪江、渠江等主要跨界流域水质稳定保持II类。长江干流、赤水河等试点河流国家水生态连续3年被评估为优秀。
会议强调,要深入查找长江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更好推动法律有效实施。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特别是要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我省将突出执法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在全面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等方面发力。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