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8
信息来源: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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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工信部节〔2019〕101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 ﹝2020﹞ 107号)部署要求,2020年度,全省拟组织300家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现就2020年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市(州)计划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本地区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确定本地区拟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数量及所属的行业,鼓励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园区、有关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面向本行业企业或下属单位,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填写《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
    二、组织实施
    (一)推荐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19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基础上,择优遴选一批实绩突出、企业认可度高、服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好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继续参与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工作,填写《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见附件2)。
    (二)明确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确认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及对应提供服务的机构,与机构签署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机构须承诺对任务书内的服务内容不收取费用),请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按照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明确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下属单位)及提供节能诊断服务的机构,填写《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见附件3)。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全省范围内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的“百家”、“千家”、“万家”重点用能企业(见附件4、5)原则上应纳入节能诊断企业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行业特点和复工复产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编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进度。请于2020年6月2日前将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6月22日前将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单位)名单报送我厅环资处。
    (二)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在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创建绿色制造体系、“能效领跑者”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优先推荐参与节能诊断的企业参加我省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全川行等活动。
    (三)节能诊断要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机构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
    联 系 人:环资处  刘  琦
    电    话:028-81465802
    邮    箱:125086668 @qq.com

    附件1.___市(州)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___市(州)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
        3.1___市(州)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
        3.2___协会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
        3.3___企业集团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单位名单
        4.四川省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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