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企业函〔2023〕62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审核,确定四川省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461户,有效期至2026年9月。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四川省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