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办〔2021〕57号)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面向社会征集1家采购代理机构(仅用于实施“企业之家”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征集内容。拟征集1家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2-3月期间开展“企业之家”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活动。
(二)征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该项目的采购工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项目采购评审、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等工作。采购代理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中;
3.经营场所在成都市主城区(青羊、武侯、金牛、锦江、成华、高新南区);
4.2024年度完成10个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业绩;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征集流程
(一)提交证明材料。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5年2月10日10:00前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所有材料须盖公章),递交经济和信息化厅。证明材料如下:
1.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构成、执业考核、场所及硬件保障;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在成都市主城区(青羊、武侯、金牛、锦江、成华、高新南区)的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6.2024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业绩统计表及对应业绩的采购公告网页截图;
7.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信用信息报告)。
材料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院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楼405办公室。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请发送至邮箱:scsjwqyc@163.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择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企业处 王老师
电 话:028-86264894
邮 箱:scsjwqyc@163.com
附件:介绍信(模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7日